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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农合"住院补偿最高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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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PID4458] 2008-10-16 12:07 gaoguai 写道:

我省"新农合"住院补偿最高达85%

贵州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出台《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制定了几种补偿方案,供各地区按照当地人口基数来选择实行。新的补偿方案将如何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能给农民群众带来哪些更实惠的补助?昨日,记者就有关问题走访了贵州省卫生厅相关部门。

新门诊统筹提高补偿

卫生厅农卫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若按以前的补偿方案,按照一家四口计算,一人缴费10元纳入家庭账户,农民患者在门诊就医补偿只能使用家庭账户的钱,家庭账户的40元钱用完后,其余门诊费用需自费。《方案》提出,从2008年起,全省要逐步取消家庭账户,尽快向门诊统筹转型。2009年各市(州、地)新农合实施方案要相对统一,实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模式的县要达到50%以上。按照门诊统筹补偿地区的参合农民,在门诊治疗的费用不管花多少钱,都将按照比例得到补偿。
在住院补偿方面,起付线原则上规定,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一级医院)定在30-5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级医院)定在100-150元;县以上医疗机构定在300-500元。经办机构监管制度相对完备的县(市、区、特区),补偿方案可不设起付线。另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也可不设起付线进行补偿。一年内因患不同疾病,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多次住院,只计算首次住院的起付线;患同一种疾病在不同级别的医院连续转诊住院,只计算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在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医院)多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起付线以下费用个人自付。此外,按照卫生厅制定的几种封顶线及补偿比例方案中,各地区将按照人口基数的不同采用,原则上最高住院补偿可达到70%,但“新农合”开展得好的地区可达到85%。
[第2楼 PID4458] 2012-08-20 19:27 Robot :

我省"新农合"住院补偿最高达85% 相关

[第3楼 PID4459] 2008-10-16 12:08 gaoguai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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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大病纳入补偿

在新《方案》中,将患上高血压、心脏病、白血病、癌症等慢病和大病的农民参合患者提出具体的补偿措施,大额门诊治疗费不设起付线,并将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执行。
新《方案》将慢性病和大病的门诊部分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要求每个地区要根据当地具体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将一些慢性病和大病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根据当地一些特殊病种的平均患病率、次均门诊费用、年人均门诊费用等数据,合理确定具体的补偿病种、对象、标准和程序。
新《方案》要求慢性病应由专家鉴定或先期病历核查认定。不设起付线,费用累计计算,一季度或半年结报一次。资金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出。慢性病可包括以下病种:高血压(Ⅱ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癫痫、肝豆状核变性、失代偿期肝硬化、饮食控制无效糖尿病、慢性肾炎、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各地可适当增加慢性病病种数。
此外,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器官移植抗排治疗等特殊病种的大额门诊治疗费用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执行,半年结报一次。资金从住院统筹基金中支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门诊特殊大额费用疾病的种类。
[第4楼 PID4460] 2008-10-16 12:09 gaoguai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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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适当补偿

为鼓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参合孕产妇计划内住院分娩给予适当补偿,对病理性产科的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要先执行项目规定的定额补助政策,再由合作医疗基金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在乡镇级医疗机构(或一级医院)力争实现正常分娩免费,上述合计补助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支出费用。“在‘新农合’开展得好的地区,新的报销比例甚至可以达到平产、破腹产免费的程度。”卫生厅农卫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此外,孕产妇可以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资金,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新农合的有关政策。筹资时未出生且未随父母一起参合的新生儿在产后42天(含42天)内因疾病住院(含出院时间超过42天)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第5楼 PID4461] 2008-10-16 12:09 gaoguai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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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纳入补偿

按照《方案》,参合农民在日常生活和劳动中发生意外伤害,除了不予支付的项目外,发生的医药费用,若无他方责任,则应纳入相关补偿范围。对于发生意外伤害的参合农民能够提供可靠证据,证明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的,医药费用原则上比照疾病住院补偿规定执行;对于不能提供可靠证据证明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比照疾病住院补偿规定测算的拟补偿额的70%执行。意外伤害补偿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1个月以上,公示后无异议、无举报、或调查确认后,兑付补偿金。
对于既参加“新农合”又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的农民,住院可以凭住院医药费用发票、医院费用清单等复印件及保险公司结报单据等材料到新农合管理机构按规定办理补偿。补偿待遇与未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参合农民同等对待。对目前同时参加两种由政府举办的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和在校学生,可享受两次补偿,但第二次补偿在新农合部门办理时,仅对第一次补偿后的余额进行审核补偿。
[第6楼 PID4462] 2008-10-16 12:10 gaoguai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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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结算方法简化

按照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完善农民转诊和结算办法。原则上,农民在本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医疗费用补偿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垫支或现场报销的方式。各县(市、区、特区)要简化参合农民到县外就医转诊手续和医疗费用补偿审批程序。

在一些农民工集中生活的城镇地区,农民工输出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应与输入地有关部门协商,指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工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并签订协议,方便农民工就近看病就医,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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