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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免责 八人拿赡养费 法院认为母亲未尽责任不是儿女拒绝赡养的理由
[第1楼 PID4181] 2008-09-13 12:44 斌斌 写道:
两人免责 八人拿赡养费 法院认为母亲未尽责任不是儿女拒绝赡养的理由
两人免责 八人拿赡养费 法院认为母亲未尽责任不是儿女拒绝赡养的理由晚报讯 晚报曾报道76岁的郑老太将与两任丈夫所生的10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每人每年负担赡养费3500元。9月2日,李沧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该案做出判决,除两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子女不负担赡养费外,其余八个子女每人每月交付赡养费人民币80元。
郑老太诉称,她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生活无来源,每月医药费要花费500余元,十被告中大部分子女对原告的生活不闻不问。她不愿与子女共同生活,想到养老院去住,要求十被告每人每年负担赡养费3500元。王姓七子女是郑老太和第一个丈夫所生子女,他们辩称,郑老太在七人年幼时就抛弃了他们,到新疆与他人共同生活并生儿育女,郑老太在他们成年后又回到青岛生活,而他们尽心尽力地照顾郑老太的生活起居,给她买药治病,并且为了更好地赡养她,该七人还与她签订了养老协议。郑老太与第二个丈夫所生的三个季姓子女辩称,老母现无依无靠,他们愿意赡养。
[第2楼 PID4181] 2012-08-20 19:27 Rob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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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 PID4182] 2008-09-13 12:44 斌斌 写道:
回复: 两人免责 八人拿赡养费 法院认为母亲未尽责任不是儿女拒绝赡养的理由
法院认为,虽然郑老太对王某等七人没有完全尽到一个母亲的职责,但其毕竟是七人的亲生母亲。被告应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及老人的生活需要等情况向原告支付适当的赡养费,因被告王某等两名子女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经济比较困难,可不负担原告的赡养费,其余八人每人每月负担原告赡养费人民币80元。9月2日下午,郑老太大儿媳孙某、三女儿和四女儿到达李沧法院,郑老太本人及其他子女未出现。接到判决书后,郑老太的四女儿王某说:“我有孩子在上大学,公公也80多岁了,家庭生活并不宽裕。”她说,7个子女中有4个生活比较困难,80 元对他们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到场三人表示,他们将与其他子女商量后,决定是否上诉。(记者 谭雯雯 见习记者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