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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看病负担更轻市区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惠及近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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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PID4169] 2008-09-12 14:41 少林 写道:

医保看病负担更轻市区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惠及近25万人

作者:记者 陈羚 通讯员 李琴 泰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羚 通讯员 李琴)9月9日,市政府办发出《关于调整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通过提高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实施大病二次救助等手段,降低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进一步完善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对市区近25万参保人员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负责人黄东平向记者详细解读了这一新政,具体涉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二次救助三方面。
调整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住院最高报销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由4万元调整为5万元,最高支付段的报销比例不变。
大病救助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仍为15万元,报销比例不变。
慢性病新增9种
增加再生障碍性贫血、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视网膜黄斑变性、硬皮病、溃疡性结肠炎、重症肌无力、白塞氏病为慢性病种。
参保的恶性肿瘤患者凭定点医院医生详细记录的与恶性肿瘤有关的非放化疗用药,参照慢性病种处理,并免自付慢性病起付标准。
情感性精神病种列为特殊病种。因长期服用精神病用药引起的并发症费用参照慢性病种处理,并免自付慢性病起付标准。
[第2楼 PID4169] 2012-08-20 19:27 Robot :

医保看病负担更轻市区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惠及近25万人 相关

[第3楼 PID4170] 2008-09-12 14:41 少林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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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3.2万人。一些患大病、特殊病、慢性病的参保对象自身负担仍然较重,迫切需要医保政策对其适度倾斜,提高最高报销限额。调整后,大病统筹最高报销限额相应提高到20万元。
此外,新增的9种慢性病主要是自身免疫性疾病病种。这些患病对象为终身性慢性病,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经济上负担都很大。同时,随着抑郁症患者的增加,这一病种也被纳入特殊病种范围。
起付标准费用俗称“门槛费”,即医保统筹基金开始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慢性病自付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退休职工为500元,其余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按60%予以报销。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参保对象个人账户可用于健康体检和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
参保对象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通过个人账户费用购买所有药品,取消药品目录管理规定限制,严禁购买保健品和日用品。
[第4楼 PID4171] 2008-09-12 14:41 少林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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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只能用来购买药品目录中的药和支付住院起付标准。现在,个人账户进一步拓宽使用范围,能更好地发挥个人账户功能,引导参保人员合理使用个人账户费用。
调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连续缴费年限与补偿待遇挂钩
城镇居民从初次参保时间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满3年以上的,年最高报销限额在4万元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逐年增加2000元,最高增加到6万元。
城镇居民参保后又断保的,断保时间不足一年的,补缴断保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断保前后连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断保时间达到一年以上的,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计算连续缴费年限。居民在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5楼 PID4172] 2008-09-12 14:42 少林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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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去年推行以来,已有1.1万成年居民参保。将连续缴费年限与补偿待遇挂钩,在提高参保人员保障水平的同时,也是为了鼓励城镇居民“尽早参保、连续参保”,防范道德风险,避免出现“有病才参保、没病就断保”现象。
住院最少报销5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住院发生的符合管理规定的费用,在封顶线范围内享受报销待遇未达到50%的,按50%的费用补足。
[第6楼 PID4173] 2008-09-12 14:42 少林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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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由于政策原因,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出现最少仅报销几十元的现象,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现在,在封顶线范围内“保底”报销50%。假设一参保人员在市人民医院住院花去2500元,其中自己给住院起付标准950元,余下的1550元按60%的比例报销930 元,实际享受报销待遇是37%。现在就可以报销1250元(2500×50%),比过去多报销320元。
社区住院取消“门槛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的,不再自付起付标准。转院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按转院后规定自付起付标准。
[第7楼 PID4174] 2008-09-12 14:42 少林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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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门诊的参保人员日益增加,但仅有20%左右的参保人员选择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为鼓励其“小病进社区”,缓解大医院的住院压力,取消了原来住院400元的“门槛费”。
大病二次救助最高补3万元
医保基金结余提取10%
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年统筹基金结余部分提取10%用于补助大病对象,具体补助比例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基金结余情况测算确定。大病二次救助对象按两种情况:
一是参保对象当年在大病救助最高报销限额范围内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甲、乙类管理规定(不含医用材料超过限额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最高补助1万元。比如说,一参保对象大病花去20万元,医保报销约16.5万元,自己付3.5万元,二次救助可以再按比例补助部分费用。
二是参保对象超过大病救助最高报销限额范围、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甲、乙类管理规定(不含医用材料超过限额部分)的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补助3万元
上个结算年度,市区有600多名参保对象享受大病救助基金报销待遇。一些大病如白血病、尿毒症患者即使有了医保,看病费用还是很大。建立大病二次救助政策就是为了减轻这部分参保对象的负担。以后,其他医保险种将根据基金结余情况逐步开展大病二次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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